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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股东已质押股权被法院冻结的公告
浙江禾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已质押股权被法院冻结的公告
浙江禾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已质押股权被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于2022年12月28日收到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2)浙0402民诉前调10280号),公司股东浙江大树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5607782股(其中5607782股已质押于第三方)再次被司法冻结,冻结期限为2022年12月28日起至2025年12月27日止。经核查,本次冻结是由申请人张蕾、浙江汇丰储运有限公司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向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二、已质押股权被司法冻结对本公司的影响
浙江大树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74%,以上已质押股权被司法冻结未对本公司经营展业、股权结构、公司治理等造成影响。浙江大树置业集团股份有公司将积极采取相关措施,争取妥善处理纠纷事宜。本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继续按照中国银保监会文件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禾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