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浙江禾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浙江禾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实际审议事项与《会议公告》所列明事项一致。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中,《关于浙江禾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不超过10亿元永续债券的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其余为普通决议事项。
(三)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2024年1月20日(周六)14:00。
(二)召开地点:本行总部19楼3号会议室(嘉兴市文昌路1229号)。
(三)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四)召集人:本行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陆高林先生。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2,824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758,732,173股,占本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2%。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63人,代表本行股东66家,合计持有表决权股份151,130,779股;通过本行门户网站审阅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材料,并对会议决议作出了非现场表决的股东2,758人,合计持有表决权股份607,601,394股。
(二)被限制表决股东股权情况。截止登记日,共有2家股东因其在本行授信逾期或用于质押的本行股权数量占其持有的本行股权数量达50%(含)以上,而被暂停了其在本次股东大会上的表决权,此类股权合计为5,921,246股,该部分股权按《公司章程》等规定不计入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权总数。
(三)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行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关于浙江禾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不超过10亿元永续债券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54,757,02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持有表决权的99.48%;反对804435股,占比0.11%;弃权121038股,占比0.02%。
表决结果:通过。
(二)《关于浙江禾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办理永续债券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54,579,10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持有表决权的99.45%;反对804,435股,占比0.11%;弃权298,958股,占比0.04%。
表决结果:通过。
(三)《关于浙江禾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数据战略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55,055,98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持有表决权的99.52%;反对565,996股,占比0.07%;弃权60,519股,占比0.01%。
表决结果:通过。
(四)《关于浙江禾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非执行董事、股东监事、外部监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54,123,48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持有表决权的99.39%;反对1,320,575股,占比0.17%;弃权238,439股,占比0.03%。
表决结果:通过。
(五)《关于选举唐吉平为浙江禾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54,539,84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持有表决权的99.45%;反对904,216股,占比0.12%;弃权238,439股,占比0.03%。
表决结果:通过。
注:本次股东大会,因表决票填写不清或股东登记资料不全而作为“无效票”处理的表决票共24张,合计股份3,049,678股,占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兴嘉律师事务所沈菊生律师、殷丽波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浙江禾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审议的事项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及有关规范要求,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浙江禾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浙江禾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禾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