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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浙江德芙瑞服装股份有限公司

货物变卖方案

 

一、变卖标的:德芙瑞货物。裘皮、皮衣、羽绒服、毛衫、棉服、围巾、鞋、包等货物。包括上述货物的包装、衣架等(不包括挂衣服的货架)。上述货物存放在圣利达公司4#楼货物的具体情况见资产评估报告,资产评估报告陈述的货物名称、规格、数量、质量等情况与现场实物不一致的,以存放在圣利达公司4#楼的货物现场实物为准。

购买人提取变卖标的的运输等一切费用由购买人承担。成交后变卖标的的保管责任由购买人自行承担。成交后,购买人应在15日内完成全部变卖标的的搬运提取。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2019年1223起(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购买者请与本管理人联系,统一于2019年1223日上午9:30至11:30时安排看样。看样地点:嘉兴市秀洲区大德路666号。管理人联系方式:许先生,电话:13362359679

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购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标的物转让所涉及的税、费依法承担。发票能否开具等涉税事项由购买人向税务机关咨询,管理人不承担发票能否开具等涉税务事项的责任。

三、竞买报名及保证金

有意购买人应于202016日上午(900时前)到管理人办公地向管理人报名参加竞买,签订竞买承诺书,并缴纳100000竞买保证金。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未在上述期限内向管理人提交主体资格证明,或未签订竞买承诺书,或未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或有其他违反变卖规则的,无权参加竞买。

报名时需向管理人提交竞买人主体资格证明: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与原件核对一致);是单位的,提交营业执照等及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他人的,需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和受托人双方的主体资格证明。

保证金汇至管理人银行开户账号。向银行缴纳保证金的付款人即为有意购买的竞买人。如委托他人付款的,应在报名时向管理人提交委托书等委托手续。支付保证金的竞买人在成交后反悔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未成交的或报名后未参与竞买的或管理人宣布停止变卖的,保证金无息退还。

户名:浙江德芙瑞服装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南湖支行;账号:8110801013301266827。

四、变卖时间:202016日下午130时开始。参加竞买的竞买人提前20分钟到场。每位竞买人限三人入场参加。参加竞买的竞买人应经管理人核准,具有竞买资格。

五、变卖地点:浙江省嘉兴市中环南路202号华东石油大厦三楼浙江南湖律师事务所。如出现报名参加竞买的人数较多等不适合在上述变卖地点变卖的,管理人另行选择变卖地点,提前通知各竞买人。

六、变卖方式。

采取“公开竞标,价高者得”的方式进行变卖。具体为:管理人在上述变卖时间、地点对变卖标的公开变卖,由报名参加变卖,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参加竞买,竞买人以向管理人提交信封密封报价单方式向管理人公开报价,管理人当场拆封报价信封,与报价高者成交。报价相同,抽签决定。管理人可视情况,委托公证机构对竞买过程进行现场公证。

在变卖过程中,管理人认为出现异常等情况时,有权决定是否继续进行变卖,管理人可宣布停止变卖。管理人决定停止变卖后由管理人再次组织变卖。管理人再次组织变卖的,应提前通知各债权人。若无人报名参加竞买的,由管理人决定采取变价等处置措施直至将破产财产处置完毕。

七、价款支付。

变卖成交后,竞买成功的竞买人应在变卖之日起三天内将成交款全额支付至管理人银行账户,以前缴纳的保证金在竞买人按约完成全部变卖标的的搬运提取后无息返还给竞买人。

竞买人逾期支付成交款或逾期搬运提取变卖标的的,管理人有权单方面解除买卖关系,将变卖标的另行变卖、处理,并可追究竞买人的违约责任,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竞买人违约的,如何处理由管理人决定。

八、其他

请竞买人在上述变卖时间至变卖地点参加变卖。竞买人为自然人的,携带身份证。竞买人为单位的,携带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材料、印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未参加的,还需提交单位盖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

参加竞买的竞买人应遵守法纪,服从管理人的工作安排和指挥,遵守变卖方案,履行竞买承诺。若有违反的,管理人有权终止、撤销竞买人的竞买权利,有权要求竞买人退场,竞买人必须服从。竞买人违反法律规定的,管理人有权追究竞买人的法律责任。参加竞买的其他人员参照竞买人执行。管理人在竞买过程中有权可视情况决定是否停止变卖程序。

为顺利推进案件进程,根据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过的《财产变价方案》进行拍卖流拍的其他财产,管理人有权选择参照本方案变卖。对下列财产由管理人决定变价方式,管理人有权采取直接出卖方式变价等措施,不再召开债权人会议表决变价处理方式:小额、零散的财产;经过评估拍卖程序变价,明显增加存放成本,财产价值明显不大的财产;存在无法取得评估所需资料等情况,无法进行评估的财产;需立即搬离保管又难以寻找合法安全存放场所的财产;鲜活、易腐、易变质、季节性强等存放时间长易贬值、损毁的财产;难以变现,不及时处理将影响破产清算进程,影响破产财产分配进程的财产;其他管理人认为采取适当措施能有利于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实现破产财产价值最大化的财产。本方案明确规定的未尽事项管理人决定,关权利人同意接受管理人的决定。




浙江圣利达制衣有限公司

货物变卖方案

 

一、变卖标的:圣利达货物。针织衫帽子围脖内短裤护肩护腰等等货物。上述货物存放在圣利达公司货物的具体情况见资产评估报告,资产评估报告陈述的货物名称、规格、数量、质量等情况与现场实物不一致的,以存放在圣利达公司的货物现场实物为准。

购买人提取变卖标的的运输等一切费用由购买人承担。成交后变卖标的的保管责任由购买人自行承担。成交后,购买人应在15日内完成全部变卖标的的搬运提取。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2019年1223起(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购买者请与本管理人联系,统一于2019年1223日上午9:30至11:30时安排看样。看样地点:嘉兴市秀洲区大德路666号。管理人联系方式:许先生,电话:13362359679

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购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标的物转让所涉及的税、费依法承担。发票能否开具等涉税事项由购买人向税务机关咨询,管理人不承担发票能否开具等涉税务事项的责任。

三、竞买报名及保证金

有意购买人应于202016日上午(900时前)到管理人办公地向管理人报名参加竞买,签订竞买承诺书,并缴纳10000竞买保证金。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未在上述期限内向管理人提交主体资格证明,或未签订竞买承诺书,或未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或有其他违反变卖规则的,无权参加竞买。

报名时需向管理人提交竞买人主体资格证明: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与原件核对一致);是单位的,提交营业执照等及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他人的,需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和受托人双方的主体资格证明。

保证金汇至管理人银行开户账号。向银行缴纳保证金的付款人即为有意购买的竞买人。如委托他人付款的,应在报名时向管理人提交委托书等委托手续。支付保证金的竞买人在成交后反悔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未成交的或报名后未参与竞买的或管理人宣布停止变卖的,保证金无息退还。

户名:浙江圣利达制衣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南湖支行;账号:8110801012901266826

四、变卖时间:202016日下午1530时开始。参加竞买的竞买人提前20分钟到场。每位竞买人限三人入场参加。参加竞买的竞买人应经管理人核准,具有竞买资格。

五、变卖地点:浙江省嘉兴市中环南路202号华东石油大厦三楼浙江南湖律师事务所。如出现报名参加竞买的人数较多等不适合在上述变卖地点变卖的,管理人另行选择变卖地点,提前通知各竞买人。

六、变卖方式。

采取“公开竞标,价高者得”的方式进行变卖。具体为:管理人在上述变卖时间、地点对变卖标的公开变卖,由报名参加变卖,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参加竞买,竞买人以向管理人提交信封密封报价单方式向管理人公开报价,管理人当场拆封报价信封,与报价高者成交。报价相同,抽签决定。管理人可视情况,委托公证机构对竞买过程进行现场公证。

在变卖过程中,管理人认为出现异常等情况时,有权决定是否继续进行变卖,管理人可宣布停止变卖。管理人决定停止变卖后由管理人再次组织变卖。管理人再次组织变卖的,应提前通知各债权人。若无人报名参加竞买的,由管理人决定采取变价等处置措施直至将破产财产处置完毕。

七、价款支付。

变卖成交后,竞买成功的竞买人应在变卖之日起三天内将成交款全额支付至管理人银行账户,以前缴纳的保证金在竞买人按约完成全部变卖标的的搬运提取后无息返还给竞买人。

竞买人逾期支付成交款或逾期搬运提取变卖标的的,管理人有权单方面解除买卖关系,将变卖标的另行变卖、处理,并可追究竞买人的违约责任,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竞买人违约的,如何处理由管理人决定。

八、其他

请竞买人在上述变卖时间至变卖地点参加变卖。竞买人为自然人的,携带身份证。竞买人为单位的,携带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材料、印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未参加的,还需提交单位盖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

参加竞买的竞买人应遵守法纪,服从管理人的工作安排和指挥,遵守变卖方案,履行竞买承诺。若有违反的,管理人有权终止、撤销竞买人的竞买权利,有权要求竞买人退场,竞买人必须服从。竞买人违反法律规定的,管理人有权追究竞买人的法律责任。参加竞买的其他人员参照竞买人执行。管理人在竞买过程中有权可视情况决定是否停止变卖程序。

为顺利推进案件进程,根据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过的《财产变价方案》进行拍卖流拍的其他财产,管理人有权选择参照本方案变卖。对下列财产由管理人决定变价方式,管理人有权采取直接出卖方式变价等措施,不再召开债权人会议表决变价处理方式:小额、零散的财产;经过评估拍卖程序变价,明显增加存放成本,财产价值明显不大的财产;存在无法取得评估所需资料等情况,无法进行评估的财产;需立即搬离保管又难以寻找合法安全存放场所的财产;鲜活、易腐、易变质、季节性强等存放时间长易贬值、损毁的财产;难以变现,不及时处理将影响破产清算进程,影响破产财产分配进程的财产;其他管理人认为采取适当措施能有利于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实现破产财产价值最大化的财产。本方案明确规定的未尽事项管理人决定,关权利人同意接受管理人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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