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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承兑业务

银行承兑汇票是我行作为承兑人,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承诺在汇票到期日对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企业法人之间进行的商品交易可使用银行承兑汇票。

承兑申请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必须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注册,并按规定办理纳税登记和年检手续的企事业法人;
已在我行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具有到期支付能力;
以真实的商品交易为基础,同收款人签订购销贸易合同,并在合同中注明以银行承兑汇票作为结算工具和方式;
与我行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
具有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其余部分提供足额抵、质押或第三人保证。
信用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无经营性亏损、逾期贷款和拖欠利息;已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无垫付资金问题。

业务优点
运用银行信用为客户生产经营活动提供可靠方便的支付结算方式。

币 种
人民币。

价 格
在签发银行承兑汇票时,一次向出票人收取出票金额万分之五的手续费。

额 度
银行承兑汇票单笔承兑最高限额为1000万元,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服务渠道
开办此项产品的机构
经授权同意开办此业务的禾城农商银行各支行和总行营业部。

银行承兑汇票的申请
出票人提出银票承兑申请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要求办理承兑业务的书面申请报告和申请人及保证人的基本情况介绍;
申请人及担保人的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公司章程、验资报告、税务登记证;
抵押物、质押物清单和有处分权人出具的同意抵押、质押的书面证明,以及保证人同意保证的有关证明文件;
注明以银行承兑汇票作为结算方式的真实商品交易或服务合同;
申请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购销合同及其增值税发票;
保证金进账单;
本行规定的其他资料。

银行承兑汇票的兑付
承兑申请人提出申请(非100%保证金承兑汇票在已经授信的基础上提出申请);
对申请人贸易关系的真实性、合法性等情况进行审查;
签订《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协议》及保证合同、抵(质)押合同等合同文件,保证金到帐;
签发银行承兑汇票。汇票到期日,我行凭票无条件地从承兑申请人账户向持票人扣付票款。若申请人账面金额不足,本行将对欠款部分做逾期贷款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