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禾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浙江禾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一)本次股东会实际审议事项与《会议公告》所列明事项一致。
(二)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中,《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其余为普通决议事项。
(三)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2026年5月15日(周五)14:30。
(二)召开地点:本行总部19楼3号会议室(浙江省嘉兴市文昌路1229号)。
(三)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四)召集人:本行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蒋伟军先生。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2,588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850,086,493股,占本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5%。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65人,代表本行股东68家,合计持有有表决权股份158,793,852股;通过本行门户网站审阅了本次股东会会议材料,并对会议审议事项作出了非现场表决的股东2,520人,合计持有有表决权股份691,292,642股。
(二)被限制表决股东股份情况。根据监管部门和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在本行授信逾期或质押本行股份数量达到或超过其持有本行股份50%时,本行应暂停其在股东会上的表决权。截止登记日,存在此类情况的股东3户,涉及股份941,965股。
(三)本行9名董事(杨卫东非执行董事、曹洁非执行董事、贾维国独立董事和颜晔独立董事因公务请假)、8名监事(杨国江外部监事因公务请假)、1名高级管理人员及2名本行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关于浙江禾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48,566,39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持有表决权的99.82%;反对0股,占比0%;弃权1,520,099股,占比0.18%。
表决结果:通过。
(二)《关于浙江禾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48,566,39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持有表决权的99.82%;反对0股,占比0%;弃权1,520,099股,占比0.18%。
(三)《关于浙江禾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48,162,34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持有表决权的99.78%;反对205,418股,占比0.02%;弃权1,718,736股,占比0.20%。
表决结果:通过。
(四)《关于浙江禾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48,367,75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持有表决权的99.80%;反对0股,占比0%;弃权1,718,736股,占比0.20%。
表决结果:通过。
(五)《关于修改〈浙江禾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48,367,75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持有表决权的99.80%;反对0股,占比0%;弃权1,718,736股,占比0.20%。
表决结果:通过。
(六)《关于浙江禾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聘请2026年度年报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48,367,75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持有表决权的99.80%;反对0股,占比0%;弃权1,718,736股,占比0.20%。
表决结果:通过。
(七)《关于浙江禾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关联交易管理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48,349,14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持有表决权的99.80%;反对0股,占比0%;弃权1,737,345股,占比0.20%。
表决结果:通过。
会议还以书面报告形式,向股东会报告了《关于浙江禾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2025年度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职评价结果的报告》和《浙江禾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兴嘉律师事务所沈菊生律师、殷丽波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浙江禾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审议的事项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及有关规范要求,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浙江禾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浙江禾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禾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