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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业务指南

  我行现已开办的人民币结算方式主要包括:银行汇票、支票、汇兑、委托收款、一户通收缴费(税)。
   银行汇票
  由出票银行签发,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受款人或持票人,转帐银行汇票可以多次背书转让,现金银行汇票可挂失止付,票随人到,见票付款,使用灵活,适应性强。适用于同城、异地结算。
   支票  
  由出票人签发,委托银行在见票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受款人或者持票人。手续简便、灵活、迅速,当天或次日即可入帐用款。支票可以挂失止付,转帐支票可以背书转让。适用于同城结算。
   汇兑
  汇款人委托银行将其款项支付给受款人,手续简便易行,适用范围广泛。
   委托收款
  委托收款是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适用于同城、异地结算。
   一户通收缴费(税)业务
  缴费人委托银行根据收费征税单位提供的收费(税)数据,以全额代扣的方式代缴指定的各类费用或税款。适用于同城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