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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缺人民币兑换

       凡残缺人民币属于下列情况者,可全额兑换
     能辨别面额,票面剩余四分之三(含四分之三)以上,其图案、文字能按原样连接的残缺、污损人民币
  

        能辨别面额,票面剩余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至四分之三以下,其图案、文字能按原样连接的残缺、污损人民币可以半数兑换,但不得流通使用。

        纸币呈正十字形缺少四分之一的,按原面额的一半兑换。

   凡残缺人民币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兑换
     票面残缺二分之一以上者;
     票面污损、熏焦、水湿、油浸、变色,不能辨别真假者;
   故意挖补、涂改、剪贴、拼凑、揭去一面者。

     不能兑换的残缺人民币经银行打洞作废,不得流通使用
     此外,根据人民银行规定,出纳柜台如发现假钞,一律当场没收,并在假钞的正背面加盖 假钞 字样的戳记。
     我行在没收假钞时,开具" 没收假钞证明" ,登记没收假钞的张数、面值、号码、持票人姓名,将其中一联交给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