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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信用证贷款

适用对象:

居住或工作在本行服务区域内的在职居民。

产品介绍:

居民信用证贷款主要帮助解决市本级包括(市区、南湖区、秀洲区)居民及其家庭成员在生产生活、多种经营、消费等方面的资金需求,采用“限额控制、随用随贷、周转使用”的管理办法。

产品特点:

1、贷款期限。贷款时间一般不超过二年,如需展期的,可提交书面申请;

2、还款方式。实行按季结息、到期还本付息的办法。

办贷流程:

1、居民持信用贷款证、身份证到银行直接办理;

2、银行依据居民信用贷款额度确定贷款额度;

3、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合同文本及借款凭证,办理贷款手续。

担保方式:

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