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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禾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恒丰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代销主协议的信息公示

关于浙江禾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恒丰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代销主协议的信息公示

尊敬的客户:

浙江禾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与恒丰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241119日签署《理财产品合作协议》,协议编号:HFLC-SCYX-2024-10-001。根据《理财公司理财产品销售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理财公司与代理销售机构合作,理财公司与代理销售机构应当在代理销售合作协议签订10个工作日内,至少通过本公司、代理销售机构的官方渠道予以公告。”

本行现予以公告。后续代销的具体理财产品将通过本行官方渠道进行展示,敬请关注。

特此公告。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本行的支持!

 

浙江禾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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