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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股东已质押股权被法院冻结的公告
浙江禾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已质押股权被法院冻结的公告
浙江禾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质押股权被法院冻结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于2024年1月3日收到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浙0411民诉前调8075号之三,嘉兴市元丰纺织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权5336921股(其中2820000股已质押于第三方)再次被司法冻结,冻结期限为2024年1月3日起至2027年1月2日止。经核查,本次冻结是由申请人嘉兴市嘉合纺织有限公司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向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二、股权被法院冻结对本公司的影响
嘉兴市元丰纺织有限公司冻结股权总计533.6921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68%,未对本公司经营展业、股权结构、公司治理等造成影响。嘉兴市元丰纺织有限公司将积极采取相关措施,争取妥善处理纠纷事宜。本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继续按照中国银保监会文件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禾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