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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股东已质押股权被法院冻结的公告
浙江禾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已质押股权被法院冻结的公告
浙江禾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基本情况
本公司于2022年7月25日收到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2)浙04执保21号之一),公司股东浙江大树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5607782股及其他投资性收益(其中5607782股已质押于第三方)被司法冻结,被冻结股份数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74%,冻结期限为2022年7月25日起至2025年7月24日止。
二、发生本次司法冻结的原因
经核查本次冻结申请人为嘉兴山海湖轩置业有限公司,其于2022年7月20日向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三、本次股权司法冻结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冻结股权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74%,未对本公司经营展业、股权结构、公司治理等造成影响。浙江大树置业集团股份有公司将积极采取相关措施,争取妥善处理纠纷事宜。本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继续按照中国银保监会文件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禾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