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禾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行政处罚事项的公告
近日,浙江禾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嘉兴监管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嘉金罚决定〔2024〕13号),对本行下属长水支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管理不到位”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5万元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相应处罚。
特此公告。
禾城农商银行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