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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浙江禾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浙江禾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实际审议事项与《会议公告》所列明事项一致。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为普通决议事项。

(三)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时间:202538日(周六)10:00,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本行总部大楼19楼3号会议室(嘉兴市文昌路1229号)。

(三)会议方式:现场会议。

(四)会议召集人:本行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陆高林先生。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2,717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813,344,732股,占本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3%。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67人,代表本行股东71家,合计持有表决权股份141,998,281股;通过本行门户网站审阅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材料,并对会议决议作出了非现场表决的股东2,646人,合计持有表决权股份671,346,451股。

(二)被限制表决股东股份情况。根据监管部门和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在本行授信逾期或质押本行股份数量达到或超过其持有本行股份50%时,本行应暂停其在股东大会上的表决权。截止登记日,本行不存在此类股份。

(三)本行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行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关于选举蒋伟军为浙江禾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11,798,5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持有表决权的99.81%;反对0股,占比0.00 %;弃权554,851股,占比0.07%。

表决结果:通过。

注:本次股东大会,因表决票填写不清或股东登记资料不全而作为“无效票处理的表决票共8张,合计股份991,365股,占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兴嘉律师事务所沈菊生律师、殷丽波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浙江禾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审议的事项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及有关规范要求,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浙江禾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浙江禾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禾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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