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对外公告>关于明确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调整事项的公告

关于明确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调整事项的公告

禾城农商银行关于明确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调整事项的公告

尊敬的禾城农商银行客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积极发挥金融在服务实体经济、扩大消费、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领域的作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行将于2023年9月25日起开展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范围

根据《通知》要求,本次可开展存量房贷利率调整的个人住房贷款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贷款发放时间或合同间在2023年8月31日(含当日)

(二)用途为购买住宅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包括普通纯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公积金组合贷款中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三)须为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具体包以下情形:

1.贷款发放时满足嘉兴市套房贷利率标准的住房贷款;

2.原贷款发放不符合首套住房标准,但当前借款人实际住房情况符合嘉兴市首套住房标准的其他存量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二套转首套”的存量房贷)

(四)原则上应为按月足额偿还本息的正常类个人住房贷款,如贷款当前拖欠本金或利息,须客户归还积欠本金及利息后再申请调整利率。

(五)不存在其他合同违约的情况。如有特殊情形,可咨询原贷款经办机构。

二、调整规则

按照《通知》要求,调整后的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的加点幅度,不得低于原贷款发放时嘉兴市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对于符合本公告要求的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具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进行调整。

(一)2019年10月7日(含)前发放的、已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30号要求转换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最低可调整至相应期限LPR+0BP,原贷款发放时嘉兴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转换后为LPR加点的,按发放时嘉兴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

(二)2019年10月8日(含)2022年5月14日(含)发放的、执行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最低可调整至相应期限LPR+0BP,原贷款发放时嘉兴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高于LPR的,按发放时嘉兴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

(三)2022年5月15日(含)2023年8月31日(含)已发放的或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执行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最低可调整至相应期限LPR-20BP,原贷款发放时嘉兴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高于LPR-20BP的,按发放时嘉兴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

(四)各城市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历史调整情况详见当地人民银行省级分行网站公示。

(五)人行基准利率或固定利率贷款先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30号要求转换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再进行存量房贷利率调整。

(六)贷款发放时执行利率已为嘉兴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的贷款,或2022年5月14日含当日前发放、当前执行LPR浮动利率定价且利率不高于LPR的贷款,或2022年5月14日不含当日后发放执行利率不高于LPR-20BP的贷款,或当前按嘉兴市最新政策仍属于二套房贷利率标准的贷款,均不进行利率调整。

三、利率调整方式

根据《通知》要求,本次调整可采取变更贷款利率或新发放贷款置换的方式,两种方式调整的结果一致。本着让客户更方便、操作更简洁、服务更高效的原则,我行将主要采用变更贷款利率的方式进行调整。

(一)我行主动批量调整

对于原贷款发放时执行嘉兴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且当前为LPR定价的浮动利率存量房贷,我行将于2023年9月25日主动按上述调整范围及调整规则统一批量调整贷款利率,无需客户单独提出申请。批量调整后于次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此前利息均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如有特殊需求的可联系原贷款经办行。

(二)客户主动申请

对于以下情形,需由客户向我行主动申请利率调整,客户可于2023年9月25日起向我行提出申请,经我行审核符合条件后按上述调整规则调整贷款利率。

1.“二套转首套”的存量房贷。

2.逾期贷款归还积欠本息的存量房贷。

3.当前执行固定利率的存量房贷。

4.当前执行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存量房贷。

5.其他未调整但符合利率调整条件的存量房贷。

四、申请方式及调整时间

(一)申请方式

1.对于符合条件的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客户无需提交申请,我行将统一通过批量调整的方式进行调整

2.原贷款发放时执行二套房贷利率标准,当前按本公告所述已符合嘉兴市首套房贷利率标准的存量房贷,即“二套转首套”的存量房贷,或不良贷款归还积欠本息的存量房贷,需由客户向我行主动申请利率调整,经我行审核符合条件后按上述调整规则调整贷款利率。客户可通过丰收互联搜索“房贷预约”进行申请信息登记。

3.当前执行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的存量房贷,需由客户向我行主动申请利率调整,先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30号相关要求转换为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再按上述调整规则调整贷款利率。

(二)申请及调整时间

1.原贷款发放时执行首套房贷利率标准的存量房贷,我行将于2023年9月25日起集中批量调整贷款利率,批量调整后于次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此前利息均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

2.“二套转首套”、不良贷款归还积欠本息及当前执行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的存量房贷客户,可于2023年9月25日起向我行提出申请。其中,2023年10月22日(含当日)前完成申请的,我行将于2023年10月25日起对审核通过的业务进行集中统一利率调整,利率调整后于次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此前利息均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

3.2023年10月22日后申请利率调整的客户,包括新增“二套转首套”、不良贷款归还积欠本息及当前执行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的存量房贷客户,可继续向我行提出申请。我行将逐笔进行人工审核,审批通过后次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此前利息均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

上述2、3类客户须需要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并通过我行手机银行(丰收互联)或小程序(丰收互联信用贷款)的“房贷预约”入口提交预约申请,我行工作人员会及时与您取得联系,具体所需佐证材料请咨询贷款经办行。

五、服务告知方式

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后,我行将通过短信告知客户利率调整结果。客户还可在“丰收互联”手机银行“我的贷款-人住房消费贷款-借款记录”查询利率调整结果,选“个人住房消费贷款—款计划”查询调整后的还计划。如对利率调整事宜存有异议,可在利率调整后联系贷款经办行。

六、温馨提示

一)先推荐户通过线上渠道办理,利率调整高峰期可能出现系统拥挤。

(二)因利率批量调整业务规模较大,短信发送可能存在分批次发送、时效滞后等情况,也可能存在因客户未向我行更新房贷业务联系方式等情况导致短信送达失败。

(三)本次存量首套房贷利率调整不收取任何费用,请不要相信我行以外人员的电话或短信。

(四)本次存量首套房贷利率调整不支持跨行置换,请不要相信误导信息。

(五)如您有任何疑问,请咨询原贷款经办行或拨打96596客服热线。

感谢您对我行一如既往的理解与支持!

特此公告。

 

 

                                 禾城农商银行

                                2023年9月15日 


新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