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农信依据人行261号文调整部分业务规定的公告
关于浙江农信依据人行261号文调整
部分业务规定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为贯彻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6〕261号),维护广大客户的合法利益,保障资金安全,浙江农信系统(含农信联社、农合行、农商行,下同)将调整部分业务办理规则,具体如下:
一、账户管理
1、2016年12月1日起,个人客户在我行/社只能开立一个Ⅰ类个人银行账户(含借记卡、存折账户,不包括信用卡)。如您在我行/社已开立一个Ⅰ类银行账户的将不能新开立Ⅰ类银行账户(不包括社会保障卡)。
2、2017年1月1日起,对开户之日起6个月内无交易记录的银行账户,我行/社将暂停其非柜面业务。
3、自2017年1月1日起,对经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及相关组织者,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的单位和个人,我行/社将在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3年内禁止其新开立账户。
二、转账管理
自2016年12月1日起:
1、浙江农信系统柜面、短信银行、手机银行、网上银行渠道提供实时转账、普通转账、次日转账等多种转账汇款方式供您灵活选择(涉及丰收借记卡转账到丰收信用卡、丰收信用卡转出仅支持实时到账)。实时转账将即时转出,普通转账将在交易受理2小时后转出,次日转账将在第二个自然日凌晨00:30后转出。在浙江农信系统将款项向收款账户转出前,客户可在营业时间内申请撤销。
柜面办理的转账汇款,回原办理网点申请撤销;手机银行、网上银行办理的浙江农信系统内普通转账、次日转账交易可在签约行/社下的任一网点申请撤销,跨浙江农信系统普通转账、次日转账交易可在签约行/社的总行申请撤销;短信普通转账、次日转账交易可在短信服务签约行/社的任一网点申请撤销。
2、新开办的丰收借记卡需签约开通自助柜员机(含ATM、CRS等,下同)自助转账功能。2016年12月1日前开办且未开通自助转账功能的丰收借记卡,默认开通自助转账功能,每日转账额度5000元(含),原已开通自助转账功能的丰收借记卡,转账限额以签约记录为准。浙江农信丰收借记卡、存折客户的自助终端转账汇款业务功能默认开通,浙江农信系统内非同名转账及跨行汇款日累计限额5万元。客户需调整转账限额的请前往开户行/社任一网点申请办理。
浙江农信统一将手机银行短信验证层级单笔限额、层级日累计限额调整为5万元(短信验证单笔限额、日累计限额低于5万元的保持不变)。客户通过手机银行日累计转账金额超过5万元的需要使用蓝牙key进行交易,未配蓝牙key的,可通过网上银行或者柜面办理。
个人客户通过手机银行、个人网银办理转账业务,单个渠道日累计金额超过30万元的,单位客户通过企业网银办理转账业务,日累计金额超过100万元的,将进行大额交易提醒。
3、客户在浙江农信自助柜员机、自助终端进行转账服务,浙江农信系统内同名账户间支持实时转账,系统内非同名账户转账(丰收信用卡除外)、跨浙江农信系统转账将延迟24小时后到账。客户对延时转账交易可在受理后24小时内申请撤销。浙江农信系统内转账延时交易可在营业时间至自助柜员机、自助终端所属行/社任一网点办理撤销;跨浙江农信系统转账延时交易,通过自助柜员机办理的必须由客户本人致电浙江农信客服电话(96596、4008896596)申请撤销,通过自助终端办理的至自助终端所属行/社的总行申请撤销。
4、手机银行、个人网银信用卡菜单下新增“信用卡转出”交易,仅支持转出至同名账户。若客户将信用卡账户资金转账至行内非同名账户,建议先通过转账至同名借记卡或存折,再通过行内转账转出。原有的行内转账交易关闭信用卡转出功能。
5、浙江农信统一关闭手机银行WAP版,建议客户使用手机银行客户端。
6、通过助农终端服务点办理的他行卡存款业务将暂停服务。
如有新的相关业务处理规定,将另行通知,敬请关注。
如您对以上内容有疑问,敬请致电浙江农信客服电话(96596或4008896596)或咨询营业网点。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特此公告。
浙江省农村信用社(合作银行、商业银行)
2016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