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客户问答
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客户问答
Q1: 常态化存量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常态化存量住房贷款利率调整适用范围是:我行发放的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以下简称“LPR”)为定价基准的浮动利率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如当前处于逾期或不良状态,须归还积欠本金及利息。
Q2: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调整利率加点值?能调整到什么水平?
存量房贷利率加点值高于上季度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加30BP时,客户可申请调整利率加点值。重新约定的加点值不低于上季度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加30BP,且不低于重新约定时所在城市房贷利率加点下限(如有)。
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人民银行最新公布的上季度全国新发放房贷平均利率-该利率对应季度内各月公布的5年期以上LPR的算术平均值。
例如,人民银行公布的2024年三季度全国新发放房贷平均利率值为3.33%,三季度LPR为3.85%,平均加点值为-52BP(3.33%-3.85%),则当前利率加点值最低可协商调整为-22BP(-52BP+30BP)。如当地房贷利率加点下限高于-22BP,则当前利率加点值最低可协商调整为当地房贷利率加点下限。
Q3:当前哪些贷款可以调整利率加点值?
由于我行已于2024年10月25日对存量房贷利率实施批量调整,目前大部分存量房贷加点值已不高于-30BP,低于当前-22BP的加点值下限,因此无需申请利率加点值调整。对于固定利率及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贷款,如转换为浮动利率贷款后,加点值高于-22BP,可以申请调整。
Q4:我从哪里可以查询人民银行最新公布的上季度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
人民银行会在每个季度首月的最后一天公布上个季度全国新发放住房贷款平均利率,您可通过人民银行官方网站利率政策栏目进行查询。
Q5:什么时候可以申请办理利率加点值调整,如何申请?
浮动利率贷款客户从2024年11月25日起可登陆丰收互联APP,通过“贷款-我的贷款-个人住房消费贷款”查看名下房贷当前的利率加点值。符合条件的客户,可点击“房贷利率申请调整”,申请利率加点值调整。
Q6:重定价周期是什么?可以变更吗?
重定价周期是指贷款利率随定价基准(LPR)调整的时间间隔,您可申请按年、按半年或按季度重定价。贷款适用的LPR将在每一个重定价日调整为最近一个月的LPR水平。重定价周期不一定越短越合适,在贷款利率下行周期内,重定价周期越短,可越快享受新调低的LPR;反之,在贷款利率上行周期内,重定价周期越短,将更快执行新调高的LPR。整个贷款合同存续期内,重定价周期只能变更一次,变更后不可撤销。建议您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后慎重选择。
Q7:重定价周期变更后,重定价日如何确定?我的利率何时会进行调整?
重定价周期变更后,重定价日可延用原合同约定的日期(固定日或对应日)。固定日是指重定价季度首月的1日;对应日是指重定价月的放款日对应日,如当月无对应日,则以当月最后一日作为重定价日。结合重定价周期和重定价日,重定价调整包括6种方式:按年固定日调整、按年对应日调整、按半年固定日调整、按半年对应日调整、按季度固定日调整、按季度对应日调整。
以“按季度固定日调整”为例,以季度为一个重定价周期,以每个季度首月的1日作为重定价日。例如,您的贷款发放日为3月8日,选择“按季度固定日调整”,则您的重定价日为1月1日、4月1日、7月1日、10月1日。
以“按季度对应日调整”为例,即以贷款发放月为首月,每三个月为一个重定价周期,从第二个周期起,每周期首月的放款日对应日(指与放款日同日的那一天)作为重定价日。如当月无对应日,则以当月最后一日作为重定价日。例如,您的贷款发放日为3月8日,选择“按季度对应日调整”,则您的重定价日为3月8日、6月8日、9月8日、12月8日。
Q8:什么时候可以申请调整重定价周期,如何申请?
客户可通过丰收互联APP“贷款-我的贷款-个人住房消费贷款”查看名下房贷当前的重定价周期。我行将不晚于2024年11月25日开始受理重定价周期调整申请。
Q9:固定利率或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房贷客户,如何申请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的浮动利率贷款?
对于当前以固定利率或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房贷,自2024年11月7日起客户可通过线下方式向贷款服务行提出定价转换申请,我行将及时进行办理。转换后,如符合上述利率调整规则,可继续申请调整利率加点值和重定价周期。利率定价方式转换后,不得再转回固定利率或贷款基准利率。
Q10:如何查询利率调整结果?
利率调整完成后。客户可在丰收互联APP“贷款-我的贷款-个人住房消费贷款”查询调整结果。
Q11:利率调整是否收取费用?我行协商调整合同定价不收取任何服务费用。我行没有委托官方渠道以外的任何机构、人员代为办理,请您谨防各种形式的诈骗活动,保障财产和信息安全。